杨老师曾经研究过人为什么喜欢花钱,最后得出来的结论是--当您在花钱的时候会有一种由内而外的愉悦感,这种感觉极其类似于装13......
鸟枪换炮、老母鸡变鸭、钓丝变地主的汪东兴当然也要体会一把挥金如土的感觉。当年他的日子虽然还算过得去,但是惫懒的他向来不喜欢购物--写网络小说的都具有天然的死宅属性!
为什么人们在购物的时候喜欢大型商场的名品店呢?理由很简单--钱花的舒坦。营业员带有色眼镜看人的事情永远只会出现在小说里,生活中并没有那么多脑残。做实业的人都坚守着人际交往的铁律:你得罪了一个客户便等于得罪了一圈子人。谁家没有几个有钱的亲戚?、
所以在名品店里一般的时候不会出现以貌取人、嫌贫爱富的情况的,绝大多数营业员都需要进行岗前培训的--飞扬跋扈的人怎么可能会投身于服务行业呢?
汪东兴虽然一夜暴富,但是思想依旧停留于无产阶级的层次,说得好听叫艰苦朴素,说得难听就叫土鳖。汪家家教很严,更何况汪东兴的父母都是教授--教授的社会地位很高,但是真论钱的话,教授们还真不如一个摆摊子的小贩。
“喜欢这里吗?”汪东兴抱着女娲问道。
女娲看着周围琳琅满目的商品、彩色变幻的装饰灯,心中生出了莫名的冲动--女人对购物有着天然的狂热,即使她是一个蛇女,即使她来自洪荒!
“喜欢!”女娲眼睛里闪烁着小星星,惊喜万分的道。
汪东兴阔气的道:“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吧...不过你买的东西需要你自己拿。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适度,过犹不及--你要真买回一座小山你就自己扛回家去。”
女娲郑重的点点头,不过她眼中的狂热证明了她绝对把汪东兴的话当做了耳旁风。其实这也不怪女娲,在洪荒女娲虽然是高高在上的人族圣母,呼风唤雨的天道圣人。但是她的生活水平真的很高吗?
不见得!女娲除了住的房子大点,吃的东西纯天然之外一点享受都没有。初来乍到的女娲早已经被繁华的人间迷乱了眼睛--刷爆了汪东兴的工资卡就是最直观的证明。
不过宠孩子宠到爆的汪东兴显然不会在乎这一点。钱是什么?存起来就是数字,花出去才是钱!既然女娲喜欢,那就买买买呗?反正自己也有这个底气,让自己这宝贝徒弟欢喜一下有何不可?
初来乍到的女娲并不知道如何挑选,所以她把无所适从的目光投向了汪东兴。汪东兴耸了耸肩膀表示爱莫能助--他一大老爷们怎么会知道女娲喜欢些什么?
最后一对蒙圈的师徒把选择权交给了导购,汪东兴随便走进一家店道:“请问这里有童装吗?”